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于1995年4月批准设立。1996年试点招生,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统一编写了一套“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商法》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教学用书”中的一种。本书根据JM教学特点,采用专题式编排体例。将商法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方法,注重方法的传授和能打的训练;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反映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科前沿问题,及时充实新的科研成果、新的法律规范、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本书由著名法学家王保树、覃有土、朱慈蕴三位教授任正副主编,十六位国内知名学者、教授执笔撰稿,确保了本书成为一部在形式上具有独创性,在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适用性的教材。本书前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简称JM教育)系列教学用书将陆续与大家见面,该套教材凝聚了全国各法律院校、研究机构近百名知名学者、教授的研究成果,是一套体例上具有独创性、内容上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和适用性的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1995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批准设立的,199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八所院校首批试点招生,当年招生539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和试点,标志着我国应用类高层次法律人才教育制度的诞生。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社会对高层次应用类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JM教育也得以迅速发展。试点单位不断增加,截止到1998年底试点单位已增加到28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山西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黑龙江大学、辽宁大学、云南大学、湘潭大学);招生规模日益扩大,截止到2001年底招生已达11902人,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6433人,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5469人。JM教育已经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和实践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渠道。中国加入WTO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的应用类法律人才,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又将有力地促进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的结合,促进法学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进程,促进JM教育试点范围和办学规模的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正确引导JM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JM的教学要求,保证JM的培养规格,提高JM的培养质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1998年武汉会议精神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性培养方案》,决定统一组织国内法律院校、科研机构、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编写JM教育教学用书。这套教学用书的编写采用了新的编写体例:一是不过分强调学科自身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是根据教学需要,按学科的基本问题尤其是本学科的核心问题,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都涵盖了与此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问题和基本方法,注意方法的传授和能力的训练;二是充分反映新的司法实践和学科前沿问题,及时充实新的科研成果、新的法律规范、新的司法解释、新的学术动态和发展方向等等;三是通过认真地归纳、梳理、概括、规范和提炼,体现了学科的逻辑化、系统化程度,具有附加价值比较高的特点。该套教材力图使学习者通过研究性的学习,了解和掌握法学各学科目前所处的基本状态和面临的基本问题,让学习者站在各学科的前沿阵地,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直接面对新的实践、新的探索和新的问题。该系列教材适用于JM研究生教育和JM在职攻读教育,同时,也可供其他法学类研究生教育和从事法律的人员使用。本套教学用书还将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对JM教育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工作检查的根据,以及开展师资培训、教学交流的重要依据。我们诚挚欢迎关心JM教育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JM系列教学用书提出宝贵意见,真诚祝愿JM学习者学业有成、事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