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一书,在先秦称为《周易》,从汉代开始,被尊为经,称为《易经》,为儒家的经典五经之一,并居其首。《易经》究竟是什么样的书7从春秋时代开始,便长期争论不休,直到今日,仍在争议。如有人认为它是占卜算命的书,有人则认为是讲哲理的书,还有人认为是一部天文学或数学,有人甚至说是一部电子计算机……。所以众说纷纭,一方面由于这部典籍的文字古奥,又有图象,令人难于捉摸,另一方面由于其影响深远,人们习惯于从不同的角度评论其价值。怎样认识这部典籍的性质,对其评估,有无客观的标准,这个问题,如果从这部典籍在流传过程中的遭遇看,即是说,历史地看待这部典籍的命运,是可以解决的。我们知道,古今中外,任何影响大的经典,后人对它的理解,大都是从其所处时代的要求出发的,不同时代的人,往往赋予其不同的意义,此是意识形态发展的一条规律。如果,把握住某一经典流传的历史,弄清各个时代对其解释的特点和原因,其本来的性质和意义,是可以说清楚的。就《易经》这部典籍说,从其形成到流传,经历了三个阶段;《周易》,《易传》和历代易学。儒家尊奉的典籍,大都有经有传,传是对经的解释,解说经和传的为学,即经学。经、传、学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易经》系统的典籍亦是这样。古代的经学家,墓于尊孔读经的信念,往往将自己的解释视为经典的本义,甚至以正统自居,不注意三者的区别,所谓以传解经,以学解传,缺乏历史主义观念,其结果,经的本义便模糊不清了。甚至走上借古说今或以今释古的道路。我们今天研究《易经》系统的典籍,不应再因袭古代经学家治学的途径。以下从经,传、学三个方面,谈谈《易经》这一典籍的性质及其影响。一,《周易》原本占筮典籍此处说的《周易》,指《易》或《易经》中经的部分,不包括《易传》和易学。宋朝的大哲学家朱熹也是易学专家,提出“易本卜筮之书”(《语类》卷六十六)这一论断,认为此书乃周朝人算命用的典籍,不是讲哲理的著作,赋予其哲理的解释,是孔子易即《易传》的任务。朱熹此说,颇有眼力,是针对两汉以来的易学家视《周易》为穷理尽性之书而发的。《周易》所以是占卜之书,他依据先秦的文献,如《左传》、《国语》, 《周礼》等有关记载,做了论证。朱说难以反驳。按古代文献和近代出土文物提供的资料,上古人算命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卜和占。 卜即龟卜,将龟甲和兽骨钻孔,以火烤之,依其周围呈现的裂纹形状,推断所问之事的吉凶。将其吉凶断语所卜之事刻在甲骨上,即是“卜辞”。个法于殷代已很流行。到了周朝,除龟卜外,又增加了依蓍草数目变化的程序,得出某一卦象,代替卜兆,推测吉凶。此种算命的方法,称为“筮’或占筮。依筮法判断所问之事的吉凶辞句,称为筮辞。据《周礼·天官》记载,周朝流行的筮法,又称为“易’,取蓍数和卦象变易之义,有三种,周易,连山,归藏。现在流传下来的只有周易一种,将其卦象和筮辞编辑成书,即是《周易》。此书成于西周时期,编纂此书的目的是便于算命时检查,作为判断吉凶的依据。今传《周易》一书的内容,由六十四种卦象和卦辞,爻辞构成。每卦六画,分别由奇偶两画或阴阳两爻即一和——组成。以数字示之,阳爻称九,阴爻称六。系于卦象下的辞句,称为卦辞,系于每一画下的辞句,称爻辞,卦辞共六十四条,爻辞共三百六十八条。怎样依卦象推断吉凶祸福,春秋以前的占法,不得而知。就《左传》提供的材料看,筮得某一卦象后,便查阅《周易》一书中相同的卦象,依该卦象及其卦爻辞推测所问之事的吉凶。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载,周史以周易为陈侯算了一卦,筮得的卦象为观卦象*,此为“本卦”,此卦象中第四画(由下向上数)为阴爻,变为阳爻则为否卦象*,此为“之卦”,从观卦引出否卦,即“遇观*之否*”。然后查阅《周易》书中观卦象及其卦爻辞。但爻辞有六条,应查哪一条?他查看第四画可变的一爻。据后来的解释,此爻之象出于揲蓍即数草棍时得出的数为六,称为老阴,如笼得的数为九,其爻象称为老阳,凡本卦中为老阳或老阴的爻象,都要变为其相反的爻象。查阅爻辞时,主要查阅可变的一爻。就观卦说,其可变的一爻即六四爻辞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周史便依此爻辞推断说:“此其代陈有国乎!”意思是陈敬仲的后代必能复兴陈国。此即后来《易传》所说的“易彰往而察来”。至于怎样数草棍的数目,得出某卦象,除《易传·系辞》大衍之数章提供的方法外,别无其他较早的材料可以说明。按大衍章的说法,取五十根草棍,拿出一根不用,余下四十九根。此四十九根,任意分为左右两堆,即“分二”,从其中拿出一根,即“卦一”,其余的草棍,按四根为一组,分别数之,即“揲四”,再将余下的草棍数目合为一堆取出,搁置一旁,此即“归奇”。此为一变。以后,将一变时剩下的草棍,再按上述的程序,即分二,卦一,揲四,归奇,数一遍,此为二变。其后,将二变的余数,再按上述程序数一遍,此为三变。三变的结果,其总数只能有四种情况,即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各除以四,为九,八、七、六。如其数为九,则为老阳爻象,为六,则为老阴爻象,,为七,则为少阳爻象,为八,则为少阴爻象。经过三变,得出一爻之象。经过十八变,便得出一卦六画之象,此即“十有八变而成卦”。据《周易》称阴阳二爻为九六,以及《左传》对筮法的解释,如区分本卦和之卦, 《易传》提出的揲菁成卦说,是大体可信的。此种揲蓍说,基于数学的演绎法则,其数目和程序都可以简化。总之,依上述文献提供的史料, 《周易》乃周人算命用的典籍,是不容质疑的。至于此书的作者,汉朝人认为八卦为伏羲所画,周文王演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或者认为爻辞为周公所作,此皆为传说或推测,不足为信,清代学者崔述和近人顾颉刚等都作了辨伪和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