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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条文 说明 理由 立法例(总则编)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条文 说明 理由 立法例(总则编)

定 价:¥32.00

作 者: 梁慧星主编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立法例理由说明条文
标 签: 民法

ISBN: 9787503652578 出版时间: 2004-12-01 包装: 平装
开本: 23cm 页数: 285 字数:  

内容简介

  民法典的总则编,是从民法典的人法与物法两大部分,采用所谓“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抽象出来的共同规则。通过这一立法技术,民法典的人法和物法两大部分的内容得以整合,构成一个逻辑严密、前后呼应的有机整体。在民法典中设立总则编,是德国民法学和德国民法典的传统,是德国民法典最引人注目的风格之一,集中地体现了德国民法典“抽象概括式”立法的特点。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民法典总则编中抽象的、一般性规则、为民法的发展提供了根据,通过法律解释方法之运用,使民法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物权法规定现存财产归属关系的基本规则,是市场交易关系发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基础,与债权法构成民法财产法两大基干。物权为对物的支配权,以与债权为对人的请求权相对应。物权分为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完全的物权指所有权,不完全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作者简介

暂缺《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条文 说明 理由 立法例(总则编)》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宣告失踪
  第五节 宣告死亡
  第六节 住所
 第三章 法人、非法人团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法人的设立
  第三节 法人的机关
  第四节 法人的变更
  第五节 法人的解散与清算
  第六节 非法人团体
 第四章 权利客体
 第五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意思表示的无效和撤销
  第四节 法律行为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五节 法律行为的解释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直接代理
  第三节 间接代理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时效的中止和不完成
  第三节 时效的中断
 第八章 期日、期间
法条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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