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赋、词、曲,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中韵文的四大支柱。其中除了律赋接近于有韵的散文之外,诗、词、曲三者形式之多样,数量之车富,举世无与伦比。诗、曲姑置不论,仅就在世界文学之林独树一帜的词而言,其独特的艺术形式一一词调(或称词牌)就有八百多个;如果以同调异体计,多达两千三百多个。自唐至五代词的初创时期,即有作者一百七十多家,词二千五百多首。到词的鼎盛时期有宋一代,作者多达二千三百多家,词作近两万首。即使是立国较短的金、元两朝,也涌现作者二百八十二家,有词七千二百九十三首。我们祖国有如此丰富多采、别具一格、影响深远的文学遗产,应该是我们伟大中华民族的骄傲,是我们炎黄裔胄之荣光。历史的发展是不能割断的,文化传统同样不能人为地割断。面对祖国如此浩繁璀璨的文学遗产,我们当然不能数典忘祖,弃如敝屣,而应当以积极的态度给以科学的总结,弃其糟粕而取其精华,从而使我们的优良传统得到继承、发展并不断创新。回顾历史,发人深省。自“五四”以来,传统诗词经历了多次厄运,新中国成立以后也不例外。1957年毛泽东同志《关于诗的一封信》发表后不久,在回答身边工作的一位同志的问题时就郑重指出:“旧体诗词源远流长,不仅像我这样的老年人喜欢,而且像你这样的中年人也喜欢。我冒叫一声: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宏言谠论,何等中肯!遗憾的是,不知出于何弄中原因,这一论断一直秘而不宣;直到1987年中华诗词学会在北京宣告成立之时,才在《诗刊》公之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