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后,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实施《澳门基本法》,保持澳门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是祖国大陆和澳门同胞的共同任务。按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长期实行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享有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并继续保持其不同于祖国内地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往,将会在一国之中两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进行,由于相互交往所依据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必然会产生前所未有的一国之中两种法律制度的冲突。特别是民事、商事和刑事领域内的法律冲突问题将会大量存在。这种法律冲突属于中国内部的法律问题,不带有涉外性。认真研究这种特殊性质的法律冲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既是保障澳门顺利回归、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维护“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和有效实施的必然要求。深入研究“一国两制”在澳门付诸实现后必然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是伴随着澳门法律本地化及其司法制度实施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和长期任务。本书的出版,仅仅是在这一领域的初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