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基础》主要分为四部分:一、这是一门引进学科,要与国际接轨。虽然行政实践,我国古已有之,但有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来研究,则开始于国外,本学科是英文较多通称为Public Administration,中文译名目前尚不规范。行政学、行政管理学、公共行政学、公共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等,各从其便。国外也有行政科学(Administration Sciences)之说,那是包括与行政有关的学科如行政学、行政法学等在内而言。有人曾就行政与管理的区别发表议论,即使所指分别为adminstration和management,可是Business Adiministration习惯上译为企业或工商管理。可见语言文字各有特点,等值翻译并非易事。定译以前,宜力求符合愿意。《公共行政学基础》从名词概念到内容体系,对这方面已有所注意。二、这是一门新建科学,须有中国特色。对于引进学科,不能理解为只有照搬照套。作些介绍很有必要,但不能停留于此或以此为满足。三、这门学科有生命力,必能茁壮成长。本学科作为一门正式学科问世的历史虽不算长,但从总的发展势头来看,是相当迅猛的。国际专业学术团体早已存在,各国学会、协会等组织更多。四、这门学科任重道远,应予重视扶持。毋庸讳言,在我国,与传统基础学科相比,本学科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不利条件。其中较为明显的,如缺乏长期积细的图书资料、研究成果、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