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编著出版之后,受到了众多读者的欢迎,他们在肯定逸事书优点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这《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是在2000年编写的,时间已经过去了4年多,在这4年当中,又有了很多新的案例,特别是修订后的刑法中规定的而在当时还很难找到的案例。作为辅助性的教材,把最新的案例编写进来是很有必要的。另外,对于读者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有必要吸收进《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使这《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尽可能地完善。于是,我们编写了这本(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二版)奉献给各位读者,希望更多地得到读者的批评指正。 虽然《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是(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的修订版,但是,与原版本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1.案例的数量大量增加,扩大了案例的信息量。修订后的刑法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刑法分则条文数量大量增加,从1979年刑法的103条增加到了1997年刑法的350条,而刑法分则条文数量的增加实际就是具体罪名数量的增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现有的罪名应该有400多个。在这些罪名当中,到现在为止有相当一部分罪名还是人们所不太熟悉甚至是很不熟悉的,这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无论是作为教学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都要求我们必须对刑法所规定的各种罪名进行研究和探讨,而对案例进行分析则是研究这些罪名的最佳途径。我们在收集各种案例时,努力做到凡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就有相应的案例,以便使读者通过案例对刑法中规定的各种犯罪有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2.1997年刑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对刑法做了1个决定(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4个修正案,从决定和修正案的内容可以看出,都是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补充和修正.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数次对有关刑法条文的具体含义作出了立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刑法条文作出了多个司法解释。所有这些立法的补充修改、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精神,都在《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的案例分析中得到了体现,增强了《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的可读性和实用性o3.《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中的案例都是这次修订时新收人的案例,原版本中的案例在修订版中原则上都不再使用。司法实践中每天都有新的案例发生,我们在修订《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时尽最大可能选用新的案例。当然,这并不是说原版本中的案例已经不适用,如果有必要,读者可以将原版本中的案例当成资料予以保留,使案例的储存数量更丰富一些。4.增强了法理分析部分的说理内容。原版本中对每个案例的法理分析都略显单薄,这是因当时排版的篇幅所限,不管什么原因,总让人感到是个很大的遗憾。案例分析其实重点应当放在对案例的分析上,因为只有通过刑法理论上的说理分析,才能使案例的“是”与“非”、“此”与“彼”清晰地层现在读者面前。我们努力这样去做了,但是仍然不敢说已经把法理讲清楚了,相信读者有能力将其中的法理问题给出完满的答案。《刑法各论案例分析(第2版)》中的案例采用了两种方式处理:一种是在案情介绍之后提出法律问题,然后再针对法律问题做法理分析;另一种是只介绍案情并提出法律问题,但不做法理分析,这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分析的案例。还需要说明的是,这本案例分析只是对所收集的案例由编著者进行的学理上的分析,一家之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