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民事诉讼的目的
一、绪言
二、兼子说之前
三、兼子说的构造
四、三月说的论法
五、新堂说的考察
六、井上(治典)说的主张
七、目的论的诸种层面
第二讲 诉讼标的
一、诉讼标的论争
二、诉讼标的论争的影响
三、占有权、本权与诉讼标的
四、票据债权、原因债权与诉讼标的
五、诉讼标的论的动向
第三讲 诉
一、诉的概念
二、诉的分类
三、形式上的形成诉讼
第四讲 部分请求
一、提起部分请求的可否性问题
二、应当注意的事项
三、部分请求与时效中断、过失抵消
第五讲 重复起诉的禁止
一、禁止重复起诉的原则
二、票据诉讼的例外
三、抵消抗辩的规则
第六讲 当事人的确定
一、确定标准的诸学说
二、基本立场的差异
三、具体例
四、表示的更正与任意的当事人变更
第七讲 当事人能力与诉讼能力
一、当事人能力
二、诉讼能力
三、辩论能力
第八讲 诉讼上的代理
一、诉讼上的代理
二、法定代理人
三、任意代理人
四、法人的代表人
第九讲 当事人适格
一、含义
二、一般给付、确认、形成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
三、法定的诉讼担当
四、任意的诉讼担当
五、存在对世效力场合与当事人适格
第十讲 诉的利益
一、定义与概念
二、各种诉中共通性诉的利益
三、给付之诉的利益
四、确认的利益
五、形成之诉的利益
第十一讲 辩论主义
一、辩论主义的内容
二、根据及机能
三、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
四、若干判例
五、释明权与释明义务
六、法的观点的指出义务
七、真实义务与完全义务
第十二讲 自认
第十三讲 证明责任
第十四讲 既判力
第十五讲 反射效
第十六讲 诉讼上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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