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1970年出生,湖北武汉人。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后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赴德国做访问研究。2002年荣获国家教育部第八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资助奖励;2002年荣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奖励;2001年、2003年连续两次荣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荣获其他省部级奖励多项。代表作有:《罪名研究》和《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合著作品多邵。在德国Zeitschrift Strafvollzug und Straffallfigenhilfe杂志、国内《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法学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