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道敏,中国社会科不这院法理学博士后,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曾被公派日本新泻大学留学,1983年参加基层检察工作,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处副处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著有《腐败治理论衡》、《贪污贿赂罪》、《走私罪的认定与处理》、《刑事犯罪学》等,在《北京大学学报》、《中外法学》、《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80篇,其中《制度反腐败论》等多篇论文得奖。民权刑法是指依照主权在民的宪法原则,要求国家刑事活活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应然刑法。作者认为,民权与国权,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取得一致的;但在刑法理念上,民权刑法观与国权刑法观则是势不两立的。文中作者对民权刑法的理论价值作了分析,认为民权刑法将代表中国刑法理论发展的基本走向:第一,民权刑法旨在排除国家刑罚权发动和行使中的一切瓷意,从观念上树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人权保障意识,包括以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为基本理念的法律信仰,是人道、法治刑法文化的中轴理论;第二,在我国重义务轻权利文化传统积重难返的特殊地缘范围内,民权弄法立讼成立和广泛认同,是清除传统刑法文化积弊的快捷方式;第三,随着民权刑法理论的成熟,最终将被上升为刑事政策,从而指导刑法规范的理性重构,在刑事立法上完成以法治国必然要求的规范,选择;第四,民权刑法贯穿相关法规范制定、执行、遵守的全过程,将为法的实现提供基本力量。基于以上论证,作者对民权刑法的原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展开论述,包括刑法的目的、机能、特征、原则,并运用民权刑法原理检视传统刑法文化,提出了民权刑法规范重的设想,对民权刑法的实现途径作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