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19日,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分局营业厅发生情枪抢劫案,3名犯罪嫌疑人戴头盔、持猎枪,抢走现金37万元。此为郑州“11·19”银行抢劫案。1999年3月3日,河南郑州市建设银行交通路储蓄所发生抢劫案,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手持铁锤等作案工具将柜台玻璃砸坏,抢走现金5万元,并在逃离现场时引爆了携带的一爆炸装置。此为郑州“ 3·3”银行抢劫案。1999年12月5日,郑州市中药城郑州城市合作银行储蓄所发生抢劫案,被抢走现金200多万元。此为郑州“12·5”银行抢劫案。2000年12月9日下午4时50分,郑州市广东发展银行根基商贸城营业部又发生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件。4名手持猎枪的蒙面歹徒闯入一楼营业大厅,用爆炸装置炸碎营业台上方的防弹玻璃,跳进营业厅柜台,抢走营业部208万元人民币。在逃跑过程中,蒙面歹徒开枪将银基商贸城保卫处副处长常玉杰打死。此为震惊全国的“12·9”银行抢劫案。郑州银行抢劫案是继常德大劫案、南昌大劫案后又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件,“12·9”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被公安部确定为2000年全国第二号大案。“12·9”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发生后,郑州市公安局立即抽调骨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广泛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专案组经过对近几年来郑州市发生的多起抢劫银行案件的作案手段、作案人数、作案工具等现场特征进行比对,并经过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专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