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R·梅斯,为美国康奈尔大学的法学教授,主要研究公司的财务、银行和证券业的监管方面的法律问题。康奈尔大学位于美国纽约的伊萨卡,1865年建校。杰弗里·P·米勒,纽约大学法学院中央银行研究中心的法学教授和负责人。发表过《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利益集团理论》、《中央银行改革、解放和经济变革中的通货膨胀-从世界的角度》、《监管:父权在家庭关系法中的重要性》、《比较民事诉讼的法律和经济分析》等等,还曾经于1997年与乔纳森·R·梅斯合写了《利率规定冲突的经济分析》一文。理查德·斯科特·卡内尔,是全美最杰出的50所高校之一的佛丹蒙大学的助理法学教授,主要教授银行法和公司法。1975年在耶鲁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1982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3-1999年曾经在美国财政部人金融研究所的部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