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成功地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取了丰富翔实的人口资料,其中也包括大量的民族人口数据,为分析和研究中国56个民族人口的发展状况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和有利的条件。为了满足国内外各界人土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同国家民委经济发展司合作,选取和整理了部分重要的民族人口数据,联合编辑出版本书,以飨读者。 本书为中英文对照,分上下两册。其中:各民族人口综合数据,包括普查表短表、长表中有关民族方面的内容。主要反映民族人口的基本概要和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婚姻、生育、家庭、住房、迁移、死亡等各种结构情况;全国各市、县分民族、性别的人口分布情况。检索部分,除中、英文目录外,在书后附有汉语拼音主题索引。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普查登记。人口普查的城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次全?丝谄詹椴捎昧顺ざ塘街制詹楸怼F詹楸矶瘫砦从橙丝诨咀纯龅南钅浚詹楸沓け戆ㄋ卸瘫砟谌莺陀泄厍ㄒ啤⑹芙逃⒕没疃⒒橐黾彝ァ⑸妥》康惹榭龅南钅俊8萜詹榘旆ê推詹楸沓け沓檠冈颍?10%的户填报长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 本书中的资料是按照实际普查登记情况直接汇总的数据,本做任何调整,故请读者在使用本资料,特别是推算总体时,务必对以下因素予以充分注意。1.不含人口普查漏登的人口数; 2.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直接登记的总人口漏登率为1.81%; 3.长表数据抽样比二长表总人口/计算机汇总总人口二9.50%; 4.长表是以户为抽样单位,因此长表人口各种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不可能一致。 本书中的资料便为中国大陆对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数据,未包括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未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 资料中空项表示无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