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集了西部十二省市最新颁布、制定及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和实施细则,内容涉及到行政、投资、信贷、财税、金融、教育、科技、电信、城建、旅游、环保、劳动争议等方面。本书可供已在或即将在西部各省市投资、献策的团体、个人及广大群众、机关工作人员参考阅读,以了解西部各省市的相磁政策,更好的发展西部经济。本书前言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基本沼国方略,“依法治国”是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和基础。当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中心的战略调整,西部大开发即将成为我国经济的二十一世纪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所在。西部大开发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西北人口占我国人口23%,有众多的少数民族和长长的边界,需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加强团结,巩固边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西部大开发尤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西部大开发有利于我国扩大目前的边贸规模,进一步向中亚市场开放,有利于促进边贸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繁荣。“80年代东南风,90年代西北风,21世纪中国的希望在西部”,这句响亮的口号使西部变得喧闹起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民间投资及个人投资的大量涌入,对于把西部市场纳入东部市场体系和西部的全面开放发起了很大的作用。但长期以来,西部经济生活整体相对落后,市场经济意识和观念不强,经济交往缺乏规范。面对大开发带来的信息流、物资流和人才流的冲击,以及随之而来的民事、经济利益矛盾,确保与投资者的“双赢”,是西部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在经济交往中树立法律意识,规范西部投资市场,使西部以有法律保障的市场形象面对广大投资者,是西部大开发有利保障。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编辑、整理了这部《西部大开发法律指南——西部十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全集》,以作为人们在西部经济交往中的法律依据,使广大公民和企业团体能做到在投资前心中有法投资时有法可依。为方便广大读者查阅书中内容,本书在编辑体例上将编选的内容分为四卷,所有内容均按省选编,第一卷为四川省、重庆市法规,第二卷包括广西、云南、贵州三个省法规,第三卷收集了陕西、甘肃、青海三省法规,第四卷内容包括西藏、新疆、内蒙、宁夏四个自治区的法规。本书主要收集了西部十二省市近年来颁布、制定的现仍适用的与西部大开发密切相关的法规、条例等,内容涉及到行政、投资、信贷、财税、金融、教育、科技、电信、城建、旅游、环保、劳动争议等领域。本书在编辑过程中,难免有遗漏,错误之处,恳请读者不吝指教,以便我们在修订时改正。编者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