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若想从作家、批评家写作的“个人状态”,进入到社会接受的公共状态,就离不开期刊的中介。因此,我以为讨论当前文学探索和先锋精神的衰落,就不能不谈谈文学期刊。由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文学的风光早已不在,近十余年来各种文学期刊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大家都在使出浑身解数,求保生存。所谓虾有虾路蟹有蟹路,各家文学期刊的活法各有不同。不过大致可以分成这样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一些较具前卫性的全国性期刊,在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前期,通过不断地制造“流派性”热点来吸引读者的关注;第二种情况是一些影响较小的期刊,或者跟着大杂志后面跑追热点,或者干脆撕下薄薄的文学面纱,直吻大众,拥抱世俗社会价值;第三种表现似乎是,无视社会的巨大变化,依靠传统体制的支撑,不死不活地混日子。这里我想对第三种做一个案性分析,而这一个案就是《诗刊》。话可以从《诗刊》与《太原日报》的纠纷谈起。《太原日报》载文说《诗刊》堕落,使《诗刊》大感羞辱,欲与太原日报社对簿公堂。也许《太原日报》所登载的那篇文章用辞可能有不准之处,但是,大家知道它所说的堕落,并非指《诗刊》同人真去干什么卖文、嫖娼之事,而是指《诗刊》在道德普遍衰退的情况下没有坚持应有的操守,也随世风流下,因而“堕落”了。这样的指责,不管恰当与否,只能由《诗刊》自己的表现来断定,依靠法院是断不清的。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这一指责毫无根据,纯粹是想通过骂名人来出名,那更值不得去理睬了。发在一个地方性的报纸副刊上的文字,能有多少人注意到?一理,既失去了自己的风范,而且也成全了对方。又何苦呢?就算是法院判《诗刊》胜诉,让《太原日报》赔两个钱,恐怕《诗刊》也不会由此发一笔小财吧。再说,这十几年来《诗刊》的表现,恐怕的确不佳。就算别人批评得有点过头,也应该静思反省,大可不必如此肝火旺盛。为帮《诗刊》消消火,我想有必要对近二十年来《诗刊》的表现做一审查。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将问题具体化。我们不能抽象地议论《诗刊》的表现如何,要根据《诗刊》应该有的品格去论它。作为中国首席诗歌刊物,有读者把它视为“中国诗坛的一棵大树”。那么,这样二棵大树自应该是根深、干直、叶茂。既应最先感受时代的变化,又能不随社会风浪左右摇摆;纳百鸟鸣唱于己身,示浩然正气于世人。这其实正是《诗刊》编者们的自我要求:“诗歌刊物,对诗歌运动的发展,负有很重要的使命,做好当代诗歌刊物的工作,必须加强编辑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既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又要有锐敏的头脑,广阔的胸怀,远大的目光,既要知道中外诗歌发展的源流,又要了解诗发展的现状,这样才好引导我国的新诗在既有继承又有借鉴的基础上,根植于我国的沃土上。《诗刊》提倡万紫千红,芳草各异。读者可以有偏爱,编辑不可有偏废。”(《诗刊》1986年第6期)然而以上述要求来衡量近二十年来的《诗刊》的黄金岁月在70和80年代之交。那时它可谓是敏锐、果敢、大气。粉碎“四人帮”:不久,就让艾青等归来的歌手们放声歌唱,刊登批判“四人帮”、抒发人民心声的诗篇;尔后不惧阻力,大开诗门,向国人推荐北岛、舒婷等众多年轻诗人。不仪关注诗坛(以及文坛)的争鸣动向,还在1980年率先发起和组织了有关“朦胧诗”的大讨论。虽然它的偏爱,显然在来自民间的青年诗人这一边,但却不废异己之言,提供充分的版面让各家畅抒所见(如1980年第十二期,在卷首刊登了十三篇争鸣文章)。那时的《诗刊》的的确确是思想解放的先锋、人民心声的扩音器、诗歌青年的良帅益友、诗歌艺术之美的时代灯塔。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约到1982年以后,《诗刊》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例如还是关于“朦胧涛”,不同意见的争论逐渐变成了一边倒的批判。当时的情形挺有意思,“朦胧诗”实际已被社会普遍接受,可是《诗刊》却在那里大加讨伐。再如,80年代初期,不同于北岛们的新诗潮已经开始酝酿,各种民间诗社和诗刊不断成几何级数增长,于坚、韩东等“第三代”诗人的活动也日益活跃。而对这一切,《诗刊》似乎毫无察觉,直到《深圳青年报》和《诗歌报》联合举办“中国诗坛1986年现代诗群体大展”的前后,它才如梦初醒,急忙去关照这一茬新诗人。《诗刊》1986年第七期开始有关“新诗潮”的信息,开办“大学生讲座”;1986年第十一期才首次刊登于坚、伊甸、韩东等人的诗歌;而早在1981年初,甘肃的《飞天》杂志就率先办起了“大学生诗苑”专栏,之后《诗潮》、《诗林》、《青年诗人》等也相继开辟“大学生专栏”。相比之下,《诗刊》实在显得反映迟钝。也许问题不仅局限于此,而且也表现在它的方寸的慌乱。1986年之前的三四年,《诗刊》推荐的新诗人,大都是按传统方式写作的“新人”,而1986年第11期的“青春诗会”推荐出一批与《诗刊》无培养关系的新诗人之时,《诗刊》则只是以诗歌界“长辈”的身份,宽容地吸纳了他们,却没有对其进行严肃、审慎的评说。而且这期过后,余坚等人好长时间又不见踪影。但1986年的“青春涛歌奖”,他们又赫然在日。这种先漠视、再补举、又迅速遗忘的表现,的确让人难以把握《诗刊》自己的立场。名人自传的主导情感,在若干年前,恰恰是被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的情感模式宣布为虚伪的东西,现在却成了当代媒体唯一可以反复言说而且也有必要反复言说的合法性情感,成了另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的情感模式。在这种几乎不露痕迹的历史转换过程中,原来被宣布为虚伪的东西,在成为主导的情感之后,不仅没有就此真诚起来,反而变得更加虚伪了。在任何涉及感情的文字或画面叙事中,起点也许还有一点平民百姓比较真实的爱恨情仇,但终点必须归结为在叙事结构中始终处于高潮位置的“爱”的轰鸣。一本名人自传,就是一首“爱”的协奏曲,在权力的指挥棒下,名人登场了,一开始也许还表情肃穆、端庄、凛然,但很快就活跃起来,渐渐露出欣慰的神色,最后全身激动,高呼“爱”的口号。当代荧屏名人的自传,就是这样努力再现着他们在大众传媒上制造的千篇一律的现场氛围,读者以吸同样身份的观众,通常也就是在这种“爱”的轰鸣中疲倦而满意地入睡,有的甚至还在眼角挂着几颗感动的泪水。名人自传在文化上的贡献,首先是制造了唯一允许公然裸露的当代情感,唯一可以招摇过市的反映当代生存的美的造型:允许有点小刺恼、小波折,但整体必须一律的温馨、祥和、漂亮。所谓裸露的情感,就是一件随时可以拿出来与人共享的虚拟化、模式化的宝贝,犹如—个泪腺特别发达的本色演员,可以产生巨大的煽动效果,使名人自己和所有关心名人的庸众一起沉湎于媚俗的“感动”中。由现实生活激发的各种情感的冲撞力量,在现场共创的“感动”中迅速以单一化和平面化的方式被净化,被升华。罗兰·巴特和米歇尔·福科多次指出,无遮无掩的裸露,从来就是对于性感最彻底的扼杀。情感的裸露,也是对真实情感最大的遮蔽,这跟知识分子裸露自己的精神从而更好地掩盖真实的心,有异曲同工之妙。本真的情感在戏剧性的裸露中所失去的只是家常的通常有点寒伧的服装,而重新披上的则是眩目的霓裳羽衣。在实际生活中,不管得到了抑或失去了,是输家,还是赢家,一旦落人这种媚俗的“感动”,就都觉得自己是顶可爱的宝贝,耳旁也似乎再次响起了伟人那声如洪钟的允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至于李谷一骂没骂,还是怎么骂的都无关紧要,我们只记住惹了祸的韦唯已没了昔日义愤填膺对媒体发泄不满的势头,在南阳被李谷一“泪洒”的法庭之上,她不够意思地出卖了帮助她泄私愤的记者。那场无聊的官司,李谷一以牺牲了名誉的代价而“惨胜”;记者汤生午孤立无援,虽败犹荣地最终离乡出走;而韦唯不仅毫发无损,而且还免费登广告在公众面前洗刷了没有艾滋病的耻辱。昨天,韦唯是唯一的赢家。今天,韦唯又极可能是唯一的赢家。“横店数钱”是韦唯歌坛生涯中的华彩乐章,每每提起韦唯,人们不由自主地联想起19%年的韦唯和年迈的麦克博士台下急速点钞票的画面。不断有人自告奋勇,想让公众记忆里揩去这段“经典回放”。在一本关于美化韦唯的书里,用了四章篇幅来重写“横店数钱”的历史。韦唯可能高兴了,但横店方面却一纸诉状将作者和出版社揪上法庭。同南阳相似,韦唯再次受到考验。在横店,韦唯再次化险为夷。韦唯郑重给法庭提供的声明是:“……被告一直未与我们有关于正式出版方面的任何联络……因此,本人认为无义务为(被告)出庭作证。”干脆、利落、坚决的声明,一切都是被告的咎由自取,与我韦唯毫不相干。可怜的被告在法庭上指望韦唯挺身而出、拔刀相助,不料,投桃报李的法则对于韦唯并不适用,当初欢迎你来为我喊宪叫屈时,可以称兄道弟甚至肝胆相照,而一旦出了麻烦,我就退避三舍、一推六二五,南阳如此,横店如此,将来在西班牙也会如此。韦唯有一副浑厚的嗓子和南亚人的相貌,这是她成名的优势,不必对她的品行和人格进行苛求,这些足够了。但作为对读者负责的作者,我们必须把真实的、立体的、幕后的韦唯介绍给听众,必须客观地评价与韦唯有关的事件。如果渴望赢得韦唯的好感而美化她也未尝不可,只是注意千万别扯上其他人。因为前车之鉴已经告诉你:明哲保身的韦唯不可能做出丢车保卒的傻事。如果你一门心思要当她的马前卒,那就必须具备随时为其献身、捐躯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