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文16篇,分为四个部分。首三篇站在中国的人生与人心产立场,探讨法的一般理念问题;第二部分的四篇论文为专题研究,分别论及宪政、普通法和近世西方法律教育与法学研究;第三部分收录的三篇论文,意在研索“罪孽理念与罪刑关系”,而不忘其变为人生之设制与人心之镜象;第四部分的三篇通讯体论文,因其体裁同一而归为一组,论内容则更近于第一部分。全书中心则在天意、人意与法意的交贯缠绵中,从追索吾人自家的立法,讨一个说法——中国人以中国语言,以中国人的人生和人心为背景,对于自家法制与法意的阐释;进而,希求得一个活法——符合中国人对于美好而合旦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之预期与预设,与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和人生理想最具亲和力的,美好、合理而惬意的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