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及其散论》包括上、下编两个部分:其一是简明文法学,其二是文法学散论。《简明文法学》于1990年出版。原书语法部分有十章,修订时增加了“词组的特殊形式”和“旧体诗词的语法分析”两章,并更动了原来章节的内容和次序,调整后的章节在全书结构上显得更为合理:第一章是文言语法的框架,其主要内容是阐述古今汉语语法现象,第二章至第十章分别讲述文言文的实词、虚词、词组和单句,主要是阐明文言语法特有的现象;最后两章实际上是分别阐述对散文和韵文进行语法分析时应该注意的现象。以上已经表明,本书名为“文法”即“文言语法”之意。在20世纪前半叶,所谓“文法”亦即“语法”,如黎锦熙之《新著国语文法》、吕淑湘之《中国文法要略》等即是。就是到1977年陈望道撰写《文法简论》时,仍然以文法命名。后来因为文法一词不仅指书面语言,而且也所括口头语言,加之“文法”易与“文章作法”相混,学界便逐渐改称“语法”了。不过本书研究的对象是古代书面语言的“文言文”,因而以称“文法学”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