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采取的是或者在阐述自己的观点中表明不同意相反的观点,或者是在与不同观点讨论中陈述自己的看法。由于不同的观点在不同的问题中使用相同的依据,如经济人的假定(假定人是自私的、利己的,这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核心),又如分工、协作和管理等,于是在某些章节中出现了重复的现象。但用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所谓重复,也并不是完全一样。这次修订,还把申请结项中的“各章主要内容和重点概要”稍作修改和补充放在了目录之后。几千字的“概要”,是全书的提纯,扼要地表明了作者的观点。这给没时间通读全书的读者提供了方便。在这里,很有必要说明一下在申请立项时的设想。当时是想写一套书,共三本。现已出版的这一本,原想是把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论述梳理一下,弄清马克思恩格斯论述的原意究竟是什么,因此很多地方是述而不作,即未加以评论。这《论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的书名,准确一点说,应为“马克思论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可称之为全套书的“序卷”。当然,在不少地方也说了我们的理解,这些理解像序言中说的,“不那么准确甚至很不准确之处,也在所难免”。至于说得不深不透,当时就有所感,并已在序中指出。这是第一本。原计划第二本写马克思这一理论在苏联,第三本写在中国。后两《论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不仅要写在理论上的发展,而且要写它所指导的实践结出的硕果和筑起的丰碑。写苏联,还要写这一理论为什么会被抛弃从而导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果被断送;写中国,也要写运用这一理论所经历的艰辛探索和付出的代价。这两《论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还不能就社会主义谈社会主义,还要写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及其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不能就科学社会主义谈科学社会主义,还必须联系谈到西方马克思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思潮,甚至要联系谈到西方当代思潮,如新自由主义等。这两《论马克思揭示的社会发展一般规律 》,每一本的工程量都比已出版的这本大得多,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是完不成的。另外,为了不使头一本同后两本重复太多,能不往后延伸的即不延伸。这些,本应在申请立项时至少在前一篇序言中加以说明。但考虑到工程量太大,是否能按时完成没有把握,弄不好会开空头支票,索性不如一本一本申请立项,一本一本完成。现在回过头来看,还是开始就说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