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华,男,1963年6月生于湖南新晃,侗族。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4)和法学硕士(1987)。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生,贵州民族学院法学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5年12月,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出版专著、主编、合著《民族与法律》、《民族法学通论》、《犯罪与社会》、《犯罪控制论》、《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实务全书》、《新刑法全书》、《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中国刑法典的修改与适用》、《毒品犯罪研究》、《刑事判解研究》等30余种;在国内报刊发表论(译)文80余篇。主持、协助主持、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