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在人们看来本为平常的说法,经杂文家一分析,竟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如大家经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邵先生曰:“其前提须是在法律面前,我们面对的是法律吗?”关于教育,许多人赞扬“希望工程”,邵先生问:“我们的希望就在这里吗?”对于关乎人命的“可杀可不杀”,邵先生说:“这一命题本身就包含了极大的随意性,不是基于某行为主体是否犯了依法该杀之罪,而是取决于其罪行以外诸多因素的考虑。”对说假话问题,邵先生说:“毛泽东多年前就言之谆谆,说‘假话一定不可讲’,但后来竟一度闹到全党全民全国说假话,至今后遗症不绝。”此等杂文,教人读来没有一点儿轻松之感,却又放不下,要一口气读完。那篇《不再作反腐文章》,我反复读了好几遍。他说:我在1980年写过一篇《论贪污与反贪污》,至今已整整10年。把这10年来我所写的有关反贪污的文字加在一起,大约也够编成一本书了。可是有什么用处呢?文章的最后一句为:“今后不想再说了。”这样的话,读了不惟使人沉痛,而且有些悲哀了。事实上,他还是要说,不说便不是邵燕祥了。这不,10来年后,又有一篇《开一个反贪大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