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的经济生活”,这是广大读者很感兴趣却很少有人深入研究的一个题目。自从各报刊连续发表了我在这方面的一些文章以后,反响强烈,都认为这个课题具有重大价值。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的意识。这样看来,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文化人的经济生活地位,是他们创造性精神生产赖以实现的必要社会条件,也是影响人物性格、历史命运的要素(当然不是惟一因素)。但很奇怪,现代中国文化史和传记文学的许多著作,却往往忽视了这个重要方面。19世纪末以来的中国文化人,或是出于清高“耻言钱”,或是出于隐私“讳言钱”,在日常经济生活上的记载很少见,能够找到的资料也很零碎,几乎没有人整理过。60—90年前的当事人大多去世,少数现存者也已年迈。所以要进行准确的调查、考证都有很大难度,但也显出这种探讨的紧迫性。我在本书中用了“文化人”这个概念,而不用“知识分子”的术语,这是经过考虑的。20世纪在我国,“知识分子”的概念被搅得稀里糊涂;兹不赘述。生活里常用的说法又往往是模糊混乱的,这在严格的学术研究中是不许可的,会带来许多弊端。本书所说的“文化人”是知识阶层的一部分,就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从事文化工作的脑力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