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阅读该书,《边疆的法律:对清代治边法制的历史考察》共有三特点:首先,是作者视野开阔。作者写清代而又不像现有的论著那样局限于清代,而是从历代对边疆的认识,对边疆治理的高度出发,从宏观上把握清代边疆法制,以清代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立法、司法为中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清朝后期边疆民族立法、司法对民族关系的影响,进行历史的、立体的综合考察,这需要有相当的认识能力和对整个中国边疆法律史的驾驭能力。在该书中,作者注重从整个中国治边史的角度出发,将清代的边疆法制和民族关系的研究置于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之下;注重将整个清代全局性的治边思想、治边政策与局部、区域的法律治理结合起来;注重从南北边疆地区文化类型的角度出发,对清朝在南方和北方的法律调整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注重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中西方制度史上的差异以及现代民族政治理论,进行综合性的研究。除对清朝的边疆法制进行立法层面的研究之外,作者还更加注重对清代边疆法制进行司法层面的研究,关于清朝的司法制度,虽然一些学者做过相关研究,但是更多的是对汉文化地区的研究,结合清代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生活状况,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司法进行研究却甚为少见,作者写作的着力之处也恰好弥补了相关研究的不足。其次,作者努力在学科交叉上下功夫。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的方法问题,据我所知,近年来中国法律史学会的几次年会都着重讨论过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问题,对于方法论上的创新,往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说明关于法律史研究的方法问题,目前为中国法律史学界所关注。言及方法创新,无论怎样,学科之间的交叉始终是必要的,从根本上讲,法律史学本身就具肓很强的学科交叉性质,作为一门法学学科,它与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尽管中国古代法律极为发达,在形式上往往已经高度法典化,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应当把它作为一种“活的法律”,而不应当就其制度而言制度。该书以清代治边法律为研究对象,联系到中国历代治边法制,注重史料与史论的结合运用、历史叙述与文化解释相结合;注重对史料的收集、整理、解释以及在弄清历史原貌的情况下,寻找它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注重采用比较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这包括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相结合,从整个封建社会后期的边疆民族法制出发,对清代的边疆民族关系的法律调整进行比较研究,弄清它在整个整个封建社会后期的特点地位和作用,以及它在这一较长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以及内部联系;注重对清代前期和后期的边疆法制变化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注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对整个清代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地区的情况进行比较研究;注重将法理学的概念和思考方法与历史学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在研究径路上力图充分运用上述方法,把对清朝边疆法制的研究置于对民族关系研究的背景之下,把对清代的民族关系研究置于对清代法制研究的视角之下,体现出学科的交叉性质,从而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再次,该书除在方法上表现出作者的新思路之外,我认为还有许多富有新意之处,在此列举一二:第一,通过对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和边疆法制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提出了有助于加深对二者关系认识的“文化边疆”概念。第二,作者对清代边疆法制的有关论述也有一定创新。作者把注意力集中到清代边疆的法制对于由于清代人口激增而引发的大量人口向边疆地区流动这一基本事实,引起的整个国家出现的“制度供给不足”的现象对边疆地区法律制度、民族关系的影响给予了关注。认为清代边疆人口激增,不仅促使清政府加强了对边疆的国家法律控制,而且还突现了习惯法在清代边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在客观上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为边疆法制的近代化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该书通过这一研究进一步突出了清代边疆法制在我国民族政治史和法制史上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