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宪法,我们的脑海中就会立即浮现一个关于宪法的基本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就会想起毛泽东主席一段人们耳熟能详的话:"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正是从这个理念出发,我们曾经将国家发展农业的基本方针定义为农业"八字宪法",将鞍山钢铁公司的管理规章定义为"鞍钢宪法"。如同我国宪法尝非土生土长的产物一样:现行宪法是以1954宪法为基础修订的,1954年宪法是以前苏联1936年宪法为蓝本制订的。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这一基本理念,溯本追踪,也是从前苏联而来。斯大林说:"宪法并不是法律汇编。宪法是根本法,而且仅仅是根本法。宪法并不排除将来立法机关的日常立法工作,而要求有这种工作。"这段话从表面上看,是批评那种把宪法视为百科全书般的法律大全的观点,但也明白隐含着宪法是指导普通法律制订的国家总章程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