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我的为学之旅足从中国法律史学开始的。记得正式发表第一篇习作是在1984年初,我读研的第二年:在完成硕士学位沦文;苟况法律思想研究/之后,一方面,收获的喜悦增强了我在学术道路上继续前进的信心;另一方面,由对荀子的熟悉、对先秦历史的某些局部的了解而暴露的无知促使我为填补自己的浅薄而发奋努力.循着苟子及其前辈“周游列国”的习惯,我到儒家、墨家、法家、道家那里做访客,了解列国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山河大势”;以春秋战国为时点,尝试对春秋之“―正”和战国以”下”的“求索”,我无法与自己的浅薄告别,但历史的波澜壮阔让我忘却了对浅薄的担忧。我想知道,在中国的法制历史,政治历史上存在什么,存在的事物是什么,那被认定为这个或那个名目的事物怎么样,当时怎么样,现在怎么样,将来的价值丈如何.这样的想望把我从历史拉到今天,又推到未来:我打定i意要贯通古代、近代和现代,不仅对先秦,秦汉,魏晋,唐宋,明清的法制、政治、文化等做过一些考查,在土编…中国法律思想史,时把近代法律思想作为研究的重点,而且承担了以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为研究内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和以从李大钊列邓小平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法律思想为研究内容的教育部青年基全课题,我甚至也把中国法律史学论证为“连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