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刑法中的危险作为研究危险犯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刑法中危险的概念、特征以及类型的剖析,为危险犯的研究打下了必要的基础;随后就危险犯的概念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解读;进而以中国传统的四要件论为模式对危险犯的构成要件作了深入的探讨;再就危险犯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独到的研讨;最后从完成形态、未完成形态两个角度对危险犯的停止形态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作者关于以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包含了法定的危险状态为标准,对危险犯的概念加以界定,过失危险行为应当适度的犯罪化,我国刑法理论没有必要进行形式犯与实质犯的划分,既遂的成立条件是构成要件,以及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形态应当予以非犯罪化等问题的论述,颇有新意,从而推进了现有的刑法理论研究,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填补了中国刑法理论研究的空白。在谈及具体论题时,作者总是能够旁征博引,对问题展开鞭辟入里的分析。作者在撰写论文时,参阅了大量的资料,从而保证了对相关问题的论述能够充分深入。此外,本书行文流畅,逻辑严密,结构合理,表现出作者具有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