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于此具体的人生之外,必要再找一个人生真相,那真是宁儒所说“骑驴觅驴”了。我说:“人和之真相,即是具体的人生。”所以如要个人人格,不致分裂,社会统一,能以维持,则必须于互相冲突的欲之内,求一个“和”。“和”之目的,就是要叫可能的最多数之欲,皆得满足。人生之有诗。正如小孩之有游戏。诗虽常说自己哄自己之话。而仍自认其为自己哄自己,故虽离开现实,凭依幻想,而仍与理智不相冲突。诗是最不科学的,而在人生,却与科学并行不悖,同有其价值。作者简介:冯友兰:字芝生,河南唐河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19年赴美国留学,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广东大学、燕京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兼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大哲学系教授兼文学院院长。1952年后一直任北京大学哲学教授,长期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在哲学思想和中国哲学史研究方面自成体系,为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著有《中国哲学史》、《贞元六书》、《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国哲学史论文集》、《中国哲学简史》等。目录:一种人生观第一章引言第二章人生之真相第三章人生之目的第四章活动与欲第五章中和与通第六章性善现性恶第七章理智之地位第八章诗与宗教第九章内有的好与手段的好第十章“无所为而为”与“有所为而为”第十一章人死第十二章余论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