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林教授,男,1963年10月生,湖北天门人。1984年7月毕业于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获宪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评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宪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7年3—6月,在伯尔尼大学、洛桑比较法所进行访问和讲学。刘茂林教授主要从事宪法基本理论、地方制度和农村法律发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出版《当代中国地方制度》、《中国宪法新论》、《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等著作7部;主编、参编国家和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7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宪法学与宪法秩序》、《也谈宪法学体系的重构》等论文60余篇,多次获司法部、湖北省和武汉市优秀科研成果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8项。相关图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证据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