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有关中国戏剧史的专题研究著作,主要探讨佛教对我国戏剧形态的影响这一宏观而又众说纷纭的学术课题。在前辈学者的研究基础上,本书具体讨论了佛教与我国戏剧的演出场所、脚色、剧本体制、音乐、表演身段诸方面的关系,所涉及的主要戏剧品种有金元杂剧、明清以来的地方戏、藏戏、傀儡戏影戏等。本书重视原创性,从实证研究、个案研究入手,其显著特色是第一手材料的使用,尤其是汉译佛经中相关材料的分析和运用,同时结合文物图片,逐一对具体个案作出有说服力的考证,从而使佛教在我国戏剧的成熟过程中起了催化剂的重要作用这一结论显得水到渠成。本书从佛教于古代戏剧关系的角度切入,对戏剧史上一些悬而未决的难题提出了新的看法或作出了新的解释。例如,宋代戏剧演出的重要场所“瓦舍”原为僧舍,“勾栏”亦与佛寺建筑相关;元杂剧的“题目正名”、“楔子”、“折”等,均从佛教术语借来,戏剧史上存在一个从敷演佛经到敷演戏曲的过渡环节;藏戏不属于傩戏,而是典型的佛教戏剧;我国皮影戏不是在宋代才成熟的,而是在佛陀“以影说法”的影响下,成熟于中唐时期等。总之,本书为中国戏剧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新的材料与新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