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是法学的一个部门。作为知识体系,刑法学是刑法解释学,因而与刑法特别是刑法典有着密切的联系,刑法学体系与刑法典体系有许多契合之处,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刑法区分为刑法总则与分则,刑法学区分为总论与分论(或称罪刑各论)。作为理论体系,刑法学体系区别于刑法典体系,不是刑法典体系的简单摹本,刑法学体系按照自身的理论逻辑展开。基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学者有着各自不同的刑法学体系。本书采用的是最为简明的体系,即在刑法总论与分论区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刑法总论区分为绪论、犯罪论、刑罚论三大部分。刑法分论除绪论一章研究刑法分则的一般性问题外,其他各章与刑法分则的各章一致。刑法学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随着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内容正越来越丰富。目前,各类刑法学教科书的篇幅越来越大,也在某种意义和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虽然本教材的篇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我们以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为基本目标,希望在勾勒出刑法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集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既为课堂讲授留下空间,又不遗漏法学本科生应当掌握的基本内容。具体方法是,在高度抽象的基础上,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具体化,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力求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可读性,在理论性基础上突出可操作性,在准确性基础上适当地通俗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与难点,以适应和满足刑法学本科教学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