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论述犯罪的治理之策。该书的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是对三个层面问题上的研究,这三个层面问题也可称为“三论”,即是:一、刑事学科理论。作者把“源”与“流”组合到一起进行研究,体现的是作者的刑事一体化的思想。各门刑事学科固然都是独立存在的学科,因为它们都有其各自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而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作用,但是,它们又是一个亲缘性的学科群体,有其密切的相互依存性、相互关联性和作用性。二、刑事泊论。本书的核心是对犯罪源的研究,即寻找治本之策的研究,换句话说也是对刑事之源的研究。该书指出从制度着手研究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问题,迄今涉及的不多,对源头问题的研究,更缺乏力度、深度和广度,真正从源头上研究犯罪与实践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时代,还未真正到来。但是,我们应当从现有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做起。三、刑事流论。作者把对整个犯罪问题的研究,分为对犯罪源头的研究与对犯罪流程的研究,在刑事学科领地的划分上,作者认为犯罪学的学科领地在源头上,其他学科的学科地则在流程中。在量刑问题上,作者从形成犯罪的原因出发,提出了从“基因源头-行为结果-最后态度”的全过程来考查社会危害性,以从总体的刑事政策上酌量刑罚量问题。在具体的量刑问题上,应当根据现有刑法规定,作十分细化的量刑指南研究,以指导具体的量刑操作。同时,作者从刑法适用角度,在理论上提出了建立适用刑法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