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现行行政救济的立法,在全面分析论述行政救济制度基本原理的同时,论述了如何正确实施行政救济制度。在具体的论述中,既注重理论问题的研究,又注重实践问题的探讨;既注重对中国行政救济制度的分析论述,又注重对国外行政救济制度理论的介绍、借鉴。本书由五编构成:第一篇主要论述了行政救济的基本原理。其主要内容包括:首先,从介绍行政违法与行政侵权入手,引申出行政救济的概念,并对行政救济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了系统阐述。其次,以我国现有的有关行政救济的立法为基础,提出行政救济机关实施行政救济应遵循的原则,相对人申请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行政救济的种类和方法等问题。最后,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救济制度,本编还系统介绍了英、美、法、德、日等国家的行政救济制度。第二编主要论述了行政复议救济。行政复议救济是相对人申请行政救济的一个主要途径。它从解决行政争议入手,运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该编,作者以我国《行政复议法>的具体规定为依据,结合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实践和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分析论述:(1)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应遵循的原则;(2)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3)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4)行政复议的程序。第三编主要论述了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救济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相对人申请行政救济的一个主要途径。它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对行政争议的解决,实现纠正行政主体违法的行政行为,补救相对人因行政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在该编,作者不仅论述了行政诉讼制度的一般原理,如行政诉讼的原则、管辖、审理程序、执行等问题,而且以我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结合我国行政诉讼的实践和国外的相关理论成果,重点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展开了论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编主要论述了行政赔偿救济。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相对人实施救济的主要方式。随着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的建立,行政赔偿制度已在各国逐步确立,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权利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该编,作者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现有规定,而是以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现有规定和行政赔偿的实践为参照,结合国外有关行政赔偿的立法和理论成果,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分析和论证,并提出自己的看法:(1)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2)行政赔偿的范围;(3)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和请求人;(4)行政赔偿的程序;(5)行政赔偿的方式与计算标准。第五编主要论述了行政补偿救济。行政补偿制度是法律设立的对行政主体合法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失而对相对人实行救济的制度。它在整个行政救济法律体系中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是我们研究行政救济制度的又一个重点。在我国虽然没有统一的行政补偿立法,但是有关单行的法律、法规对行政补偿的原则、范围等已作了明确规定。在该编,作者不仅论述了行政补偿的一般原理,如行政补偿的原则、范围等,而且还对行政补偿的程序、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