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理研究——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一书凝聚了作者们两位作者多年来对民法基础理论的思考与探索。发源于两千多年前古罗马法的民法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在这门学问面前作者们永远只能抱着不断学习的态度,本书的创作也只敢说是作者们学习和研究民法的一点心得和体会。本书的理论定位有两个方向,其一是在形而上的思想层面探究大陆法系民法内在的思想逻辑,对近代大陆法系民法的立法技术、基本原则、民法本位以及债权物权的基础概念和体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在形而下的制度层面,立足于大陆法系民法传统,对民法的基本问题如“人”、“物”、“债权与物权”、“侵权责任”等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来说,本书突出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书的学术特色之一是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基本原理展开了历史与哲学的追问。从宏观的线索上来说,本书始终贯穿着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方法论,这既体现在对传统民法直接的论述上(例如民法典的理性化、民法本位的变迁、传统民法上“人”与“物”的观念的历史、债权效力扩张的现代发展趋势,等等),也体现在运用传统民法解释和发展我国的民法制度上。因此本文的副标题定为“以大陆法系民法传统为背景的研究”就是基于这种考虑。作者们认为,任何一个时代的法律制度与该时代的法律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有时候制度就是思想的体现,因此通过对这些民法基本问题的探讨,在对大陆法系的民法思想有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理解大陆法系的民法典以及各种民法制度就游刃有余了。其次,本书的另一个特色,运用分析法学的方法论,对债权、物权以及侵权责任的具体民法制度进行了分析性的研究。尤其是在大陆法系相关民法原理的基础上,结合了当今我国民法制度发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附随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侵权行为、产品责任等新问题作出了有益的探讨。从本书的具体内容来说,作者们按照大陆法系传统的民法体例进行组织和安排,这就是说,本书的结构基本上是按照民法典的结构安排的。首先,第一章“民法的法典化与民法本位的嬗变”和第二章“民法上的人与物”相对于传统民法的总则部分,这一部分包括了民法典的理性化的立法技术,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本位思想的历史变迁、确立民事主体平等、自由的法律地位的意义以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的问题,等等。通过这一部分的研究,本书力图展示民法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并表现了民法内在的一种终极人文关怀。第三章“债权与物权的基本原理”涵盖了传统民法的两个主要领域,即债权与物权,由于篇幅的限制,本书不能对该领域的问题进行细节的探讨,而是抓住了几个主要问题,包括债权的本质问题,从债权的效力扩展看现代债法的发展趋势,我国目前学术界探讨热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城市中常见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通过这一章的内容,作者们一方面揭示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民法与社会生活发展的强烈的互动联系。第四章“侵权责任的前沿问题”论述了我国目前比较突出的几个侵权责任问题,包括荣誉权是否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的对象、环境侵权对传统侵权行为法的挑战以及厘清产品责任的基本概念。有学者说,侵权行为法是现代民法新的“增长点”,作者们的研究也力图表明这一点,即侵权行为法面对变动不安的社会生活,必须及时作出调整。从上述的介绍可见,本书的内容是丰富的,研究的方法是具有特色的,覆盖的范围是广阔的,研究的程度是深入的,本书体现了作者们扎实深厚的学术积累,因此本书既是一本研究性的著作,也可以作为法科学子有益的课外读物。作者们相信本书的出版能够为安徽财经大学的民法学研究创造一个新的学术平台。本书是一部合作作品,作者们两位作者各自完成了本书一半(十多万字)的写作任务。具体来说,作者们事先共同拟定大纲,对各自感兴趣并且觉得有创意的问题纳入了写作和研究的范围,然后相互讨论,形成观点,并最终落实为文字,最后进行统一的编排和审订。因此,本书是作者们思想合作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