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戏曲属于不同的文学艺术门类,是引进西方理论的现代观念,在古代实际运用和文化观念里,小说与戏曲被看做同一类,对此本书从小说戏曲的本质特征上说明了两者的异同,从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观察小说戏曲的渊源,指出它们存在同源异流的现象。对于小说与戏曲在艺术形态、文体以及题材方面的广泛联系,本书予以了重点说明。小说、戏曲都属于叙事文学的范畴,两者在叙事中,吸收了戏曲以行动和类型化塑造人物的方法,吸收了戏曲的虚构、叙事视角和对话,采用场景的叙事方式和灵活自由的时空处理多种手法。小说、戏曲在创新上有着共同的特点,都采用组合和合成的方式,形成了一定的创新模式。说明了小说、戏曲的文化地位和作用,指出古代小说和戏曲是古代社会的文化传播与民众教育的载体,两者之间又表现为:小说一方面朝演述故事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携带了大量的社会历史文化信息,具有古代社会历史文化百科全书的特征;戏曲则更多体现在关注社会问题,反映时代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