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丛书系有选择地整理民国时期(包括少量清末时期)经典法学论文,不作有损原文的改动,只作适当的技术性中工。二、原文为竖排版者一律改为横版,原文中的“如左”、“如右”等用语,相应改为“如下”、“如上”等。三、原文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四、原文无标点符号或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者,一律改为新式标点符号。五、原文所使用的年代,如“民国十年”相应改为“1921年”,或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在括号内作一说明。六、原文所使用的专有名称、专门术语等相应改为现在通用的提法。七、原文无段落划分者,适当划分段落。八、原文明显错误的事实、数字、名称及其他引用材料,酌加改正。本书是《民国法学论文精萃》的第三卷,收录的是民国时期民商法津方面的论文,共42篇。对于所选入的论文,我们除了在每篇前面加了一个编者按,对文章的要点、作者生平事迹等作极为简要的说明,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异体字改为通用字,订正个别错误,以帮助读者阅读理解之外,我们未作任何改动,以保持该论文发表时的历史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