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罗素的数理哲学的一本通俗著作。它是罗素继1903年问世的《数学原则》和1910—1913年出版的三大卷皇皇巨著《数学原理》之后所写的一本书。由于前二者分量太大,内容艰深,一般人,甚至专门从事数学原理探讨的人,难以通读,于是罗素写了这本书。在这本书中罗素以他的明白晓畅的笔法陈述了数学原理研究中确定的科学结果。所谓的数学原理研究中确定的科学结果特别包括数理逻辑方面的结果。罗素认为,数理逻辑作为一种方法,有助于传统的哲学问题,特别是数理哲学问题的解决,在这本书中他将数理逻辑的主要结果以一种既不需要数学知识,也不需要运用数学符号能力的形式陈述出来。在这本书中罗素还清楚明确地陈述了他的数理哲学观点。这就是人们通常称做的逻辑主义。谈到罗素的数理哲学或者逻辑主义,经常为人们所征引的就是这本书的一些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