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制定各类标准,组织标准的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认真进行监督或检查。其中,制定各类标准是首要的任务,没有标准,标准化就无从谈起,而制定标准,就不可避免地要遇到标准的编写问题,无论是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还是标准的正式印刷,都要按照规定的内容顺序和格式正确地编写、排版。 标准是“以特定形式发布的统一规定”。各类标准既有其统一的基本形式,也有反映各类标准的“个性规定”,这些编写标准的“规定”,不仅使标准的编写形式规范化,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内容上提高标准的表达质量。因此,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一个标准化组织与团体都非常重视标准的编写问题,都把标准的编写标准放在制定各类标准的首位。这样,了解、熟悉和掌握编写标准的“规定”和“特定形式”,理所当然地就成为标准化工作者一项重要的基本功。 标准的编写不仅反映了标准化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而且也反映出他们的社会科学知识与管理技术水平,尤其反映了他们的标准化知识水平。从这一点来说,标准的编写成功,也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是标准化工作成果,如果不能熟练、正确地编写标准,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标准化工作者。 为了有助于广大标准化工作者了解、熟悉和掌握我国各类标准的编写方法,笔者早在中国标准化管理干部学院工作时期,就根据我国颁布的各类标准编写规定和各地编写企业管理(工作)标准的实践经验,并在院内外宣讲这些标准的讲稿基础上整理汇编了一本讲义——《标准编写指南》,由上海市技术监督情报所于1990年7月内部印刷发行,很受广大读者欢迎和好评。也有很多读者来信建议:增写设备完好标准、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等标准的编写方法,以进一步满足广大企业需要,并使该《指南》更加具有系统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