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在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在《2003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加强保安队伍建设”,要“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保安人员数量、质量的要求日益增高。我国现代保安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4年,深圳创办了我国第一家有100名左右员工的保安公司。中等职业学校保安专业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10多年的努力,这些中等职业学校积累了举办保安类专业的丰富经验,培养了一支初具规模的专业师资队伍,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