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特性,在其生产、贮存、经营、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极易引起燃烧、爆炸、灼伤、中毒等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加强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为此,2002年工月国务院颁布344号令,重新修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它对我国近期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危险化学品标准汇编》是根据国务院344号令的有关规定将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列出的4000多项危险货物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品和杂类外的危险货物中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汇编而成,另有几十个化学品在GB 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虽然没有列出,但该化学品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其标志、标签上有特殊要求,故也收集到本汇编中。本册汇编为《危险化学品标准汇编》中的有机化工卷,收集了截止2004年12月底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4项,包括基本有机化工原料、一般有机化工原料、煤焦油加工产品及合成食品添加剂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管理部门必备的基础性资料。本汇编收集的标准属性已在本目录上标明(GB或GB/T),年代号用四位数字表示。鉴于部分标准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前出版的,现尚未修订,故正文部分仍保留原样;读者在使用这些标准时,其属性以本目录上标明的为准(标准正文“引用标准”中标准的属性请读者注意查对)。本套汇编包括的标准,由于出版年代的不同,其格式、计量单位乃至技术术语不尽相同。这次汇编时只对原标准中技术内容上的错误以及其他明显不妥之处做了更正。本汇编目录中,凡标准名称用括号注明原国家标准号“(原GB××××-××××)”的行业标准,均由国家标准转化而来,这些标准因未另出版行业标准文本(即仅给出行业标准号,正文内容完全不变),故本汇编中正文部分仍为原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