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体系完整 本书将受贿罪的诸多问题梳理成十六章,前三章分别是受贿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受贿罪的立法及其司法解释沿革,受贿罪的概念及其种类问题等;后五章分别是受贿型犯罪的界定问题,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等相关罪的界定问题,受贿罪与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关系问题,受贿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受贿罪的立法完善问题等;中间的第四章至第十一章主要是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牵连犯处罚等问题,这属于全书的重点与核心内容。此种体系结构基本上立足于一个受贿犯罪的产生、认定与处理的全过程,具有完整性与严密性的特征。 二、理论深化 受贿罪的理论问题是刑法总论的具体化。本书所探讨的受贿罪能否有间接故意与过失罪过形式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客观要件还是主观要件问题,受贿罪的预备与中止形态、既遂与未遂形态问题,受贿罪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共犯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的地位问题,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共同受贿犯罪的定性原则问题,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亲属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问题,单位主体与自然人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问题,受贿罪的牵连犯处罚原则问题,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受贿罪的研究,丰富了刑法分则的理论宝库。 三、实践指南 刑法理论源于司法实践,而又要回归于司法实践,才能真正使刑法理论发挥出拉有的作用。本书重点探讨的受贿罪主体问题,包括党务人员、村委会成员、村党支部书记、足球裁判、律师、普通医生、记者、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及“假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问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具体数额计算等数额问题;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的界定问题;受贿罪与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关系问题;受贿罪的“积极退赃”、自首、缓刑与死缓适用等刑事责任问题,都直接对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与处理受贿犯罪案件具有指南性作用。 四、立法参考 本书就受贿罪的立法完善专设一章,从受贿罪罪名、受贿罪构成要件以及受贿罪的刑罚等方面,分别探讨了受贿罪的立法完善问题。其中所提设立“职务受贿罪”、离职受贿罪、中介受贿罪等罪名,以及将受贿对象由财物扩展至“非物质性利益”等立法建议,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五、资料翔实 本书所引用的报刊、书籍等文献资料多达数百处,另外还利用网络搜集了最新发生的一些受贿大案,这一方面表明了作者孜孜以求、精益求精的严谨治学态度,另一方面也为刑法学界的其他专家学者继续深入研究有关受贿罪问题,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