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对立制度并存的当代社会,在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环境下,为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就要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是规范资本主义国家根本制度的法律依据,为了从较深理论层面上对资本主义根本制度进行研究,就需要对资本主义宪法进行研究。基于以上认识,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宪法作了一定研究,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宪法过程中所取得的一点初步研究成果。从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历史看,资本主义宪法已有了300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多部宪法,从资本主义宪法存在现状看,现行的资本主义宪法就有100多部。可以说,资本主义宪法的研究内容极为广泛。但是,应当看到,在众多的资本主义宪法中,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和德国五国宪法,堪称是历史上及当代资本主义宪法的典型。研究这五国宪法,既可追溯到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历史源头,又可弄清楚资本主义宪法发展的一般轨迹,还可把握住当代资本主义宪法的现存状况;既研究了成文的资本主义宪法,又研究了不成文的资本主义宪法。为此,在众多的资本主义宪法中,本书确定以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和德国宪法作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这五国宪法的研究,为读者了解和研究整个资本主义宪法,把握资本主义宪法发展的一般概况,认清资本主义宪法的本质,提供一般的研究方法和基本理论。西方五国宪法,在宪法构成形式、宪法发展方式、宪法基本原则、现行宪政制度等诸多方面,都有着诸多不尽相同之处。就宪法构成形式看,英国宪法至今仍是“不成文宪法”(又称“不成典宪法”);美国、法国、日本和德国宪法都是成文宪法。就宪法发展方式看,美国自1787年制定出第一部宪法之后,至今未再制定新宪法,而是采用不断增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来实现美国宪法的发展;而法国、德国和日本则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采用废止原宪法、制定新宪法的方式,来实现本国宪法的发展,其中法国在200多年中,制定出的宪法有11部(不包括4部宪法修正案)之多。就宪法中确立的资本主义宪法原则看,美国宪法确立的三权分立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原则等宪法原则,是当代多数资本主义宪法普遍确认的一般宪法原则;而日本现行宪法确立的“和平主义”宪法原则,却是日本现行宪法独有的一项宪法原则。就现行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看,美国实行总统制,英国、日本和德国实行议会制,而法国政体却具有总统制与议会制相结合的复合型政体特征。可以说,在西方五国宪法中,既存在着具有共性的一般内容,又存在着具有个性的特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