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保护本国有限的外汇资源,防止进口商在贸易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法偷逃关税和非法套汇,一些发展中国家先后采用了装运前检验做法,作为一项技术性的进口贸易管制措施。目前,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采用装运前检验措施。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落实“入世”承诺,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多边贸易规则下的双边检验合作,根据WT0的多边贸易规则规范我国出口商品的装运前检验活动。2002年工2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塞拉利昂贸易、工业和国有企业部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检总局与塞拉利昂共和国贸易、工业和国有企业部合作协议》。2003年12月3日签署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自2004年2月工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受理输往塞拉利昂商品的装运前检验报检。这标志着我国装运前检验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为了帮助检验检疫人员学习掌握装运前检验相关知识,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组织编写了本书,主要介绍了装运前检验工作中的商品检验、价格核查和监装等重点内容,同时在本书的附录中收集了WTO关于装运前检验的两项重要协议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为向出口企业宣传装运前检验活动,各地检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在不同场合撰写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文章,经这些作者同意,我们将这些文章收集到本书之中;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一种意见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