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男,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玫法专业;现为浙江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又系国家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浩学合理事、中国法学金行或法学研克告副会长、中国法学告比较法研究告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学会副会长、国际东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并担任司法部《法制日报》社法学专家顾问。从1993年10月起享受国务“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1997年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比较行政法——20国家行政法评述》(独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7月)等著作66本,发表《有关中国行政法理的行政授权问题》(《中国法学》,1994年第2期)、《“其他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研究》(《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等论文7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