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男,1954年10月生,山东莱芜人,1976年结束下乡生活参加工作,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1996年任《现代法学》主编,1997年底离校去深圳某证券公司任职,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客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1996年获得国家政府津贴,同年获司法部、劳动人事部“英雄模范”、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荣誉称号。著有《程序公正实现中的冲突与衡平》(独著、成都出版社1992)、《破产程序导论》(独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诉讼构架与程式》(独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探究与构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论》(独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守望想象的空间》(自选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中国审判理论研究》(合著、重庆人民出版社1991)、《民事诉讼法教程》(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民事诉讼现代化与制度建构》(合著、法律出版社2000)、《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相关图书统一公法学原论:公法学总论的一种模式(上、下卷)刑事诉讼法。上册,总论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