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其他运输方式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西方铁路产业的衰落,但是铁路落后的管制体系仍难咎其责。铁路产业的改革和重组的关键,在于理清政府职能和市场职能的边界,特别是理清政府管制能够比市场协调更有效率的范围和领域。本书运用契约经济学和管制经济学的理论,构建了管制契约的逻辑模型、几何模型和数理模型,研究了铁路管制的契约本质,认为契约治理是管制的内存本质,管制方式是契约治理的外在表现形式在实证研究世界各国铁路管制的基础上,总结了管制重构的若干原则,提出了中国铁路管制的重构方向,并对一般的网络型基础产业管制进行了探讨。本书以铁路等交通运输领域工作者、政策研究人员、政府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士为主要使用对象,同时也可供其他对契约或管制理论,以及对网络型基础产业研究感兴趣的广大读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