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与时间》致力于原创性和体系性地辩明,作为文学认知的自我意会,文类是一种实体性的文学认知方式,系人的时中之在直观性显现。人的时中之在有现在、过去、未来三维,故文类有抒情、叙事、戏剧三种,分别言说人的现在之在——我是谁、过去之在——我从哪里来、未来之在——我往何处去,并分别为情感——听的文学、理智——看的文学、意志——信的文学。因存在本身是按自己的“形象”、照着将自身中逻辑的东西创造为世界中时间的东西之“样式”而使存在者存在于世的,且基督宗教对作为“存在本身”的三位一体上帝的刻画显然更具真理性,人的时中之在之三、文类之三遂同三一上帝之三同构对应。无论在发生的先后顺序或其内在的诗学品质与功能上、三种文类均同上帝三位格之间存有同构关联,并分别以圣父、圣子、圣灵为最终归宿。以此为基础,《诗学与时间》对各种文类的认识论特征和与之相关的文体特征以及如“表现”、“再现”、“摹仿”等诸多基本的诗学范畴与概念做出了新的诠释,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与范畴,展现出一条使神学走向诗学、诗学走向神学的新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