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刑法本质上是一部刑法法益保护法。刑法法益是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刑法法益的学说虽然肇始于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时期,但是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都有其刑法法益的特定内涵和外延。本书考察了其历史沿革、刑事立法体现、西方刑法法益的分类之后,对刑法法益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作了深入研究,探讨了刑法法益与不同层次的刑法学范畴之间的关系。刑法法益是一个历史的、相对的、具体的法律概念。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引入刑法法益的概念,从犯罪构成之外来研究我国传统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的基本内容,从社会危害性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犯罪的本质。同时,对我国犯罪构成的内容和结构作出适当的调整,形成犯罪成立的动态、多层次的要件,即符合构成要素、刑法法益侵害、排除免责理由的双层三要件犯罪成立模式,逐步收缩刑事责任的范围,实现刑法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的最佳功能,以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的国策和司法实践中实行控辩式诉讼机制的改革需要。本书分析了刑法法益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功能,指出刑法法益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实质标准,而且具有对刑事立法的合法性评价作用,为了弥补刑事立法的不足,刑法法益还是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立法精神、准确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最终标准。关键词:刑法法益概念 刑法法益结构 刑法法益功能犯罪本质 犯罪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