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税务辞典》是囊括税收专业知识的一部大型工具书。本书包括综合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特定目的税类、农业税类、关税类、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审计和税务机构职能类、税收管理类、台港澳税制类、税收法律类、国际税收类、税务公文类、税史类、税政类共14大类,共计1992个辞条。2.本辞典目录、正文按辞条内容分类排列,正文之后附有笔画索引。3.辞条注释力求规范化,做到新、准、精、全。一个辞条一般涵盖四个方面:定性叙述、辞源、沿革、主要内容。定性叙述即对辞条下定义;辞源是对条目起源的介绍;沿革是条目历史演变情况;主要内容则是此条目的核心,是所述条目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及意义。其中无源可考的,采用客观叙述或空缺。4.对学术性条目,有定论的,以定论为准;凡有争议的,则客观地反映有影响的诸家观点,用语力求客观、中性。5.在不同类别中因内容交叉,辞条重复时,只列辞条名称,注明“见××页”。6.释文中避免用简称,尽量用辞目全称。7.清末以前历史一般用旧纪年法,夹注公元纪年;从1912年开始,用公元纪年。年代表示应完整、规范,如“98年”应为“1998年”。8.释文中的数量词,除惯用语、引文,旧纪年、星期中的汉字数字不变外,其余均用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