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以唐圭漳先生《全宋词》为底本增订注释。 二、本书分四卷,按词人时代先后编次。对《全宋词》中个别词人之时序,经重新考定,作相应调整。 三、本书不录《全宋词》之“存目词”和“误题撰人姓名存目词”。 四、本书于《全宋词》外,增补作品五百余首。其作者已见《全宋词》者,分别编入该作者词集之尾;其作者未见《全宋词》者,一总刊入四卷之末;无名氏作品,则一并置于四卷无名氏作品之后。凡增补作品,均标冠“增补”字样。 五、本书于各词人名下,另行撰写小传。 六、本书注释以疏解僻难字词和指明典故为主,不作题解,一般不串讲,不罗列异说。 七、凡作品残缺者,酌情出注;仅存断句者,不注。 八、作品如可系年,则于首注标明,但不加考辨。 九、作品有异文时,择善而从,不出校记。 十、本书作品采用序号编制,各卷自为系列。凡典故重出者,即标以“见××序号注×”字样。 十一、为便于检索,各卷之首均出作品细目;四卷之末总附全书作者音序、笔画索引。 附言:1995年8月间,本书各主编于山东大学集中审稿时,承南京师范大学顾复之教授参与其事;又有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研究生马宏伟、石红英、杨雯、徐国良、方红芹协办诸多事宜,特此一并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