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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历史编年(1904-2004)

中国红十字历史编年(1904-2004)

定 价:¥38.00

作 者: 池子华,郝如一 主编
出版社: 安徽人民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专门史

ISBN: 9787212026851 出版时间: 2005-12-01 包装: 胶版纸
开本: 大32开 页数: 0页 字数:  

内容简介

  在1864年的日本内瓦公约制定之前,各国军队医务部门及其设施等均采用不同颜色的旗作为标志,但这得不到法律保护。鉴于此,红十字运动的创始者们提出要规定一个标志,这个标志应该是式样简单、易于识别,为大家普遍接受并且受法律保护。在1864年8月,由瑞士和法国联合召开的有12名特命全权代表参加的日内瓦外交会议签署了《关于改善战地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所有国家都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采用这一与瑞士国旗颜色恰好相反的标志是为了向红十字运动发祥地瑞士表示敬意。它是为战时医疗与求助活动人员的设施而确定的保护性标志,标志的使用长期被国际承认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1876年爆发的俄罗斯与土耳其的战争中,土耳其声明,红十字标志有违该国士兵的宗教信仰,它宣称将采用红新月标志来标明自己的救护车辆,但它仍然尊重保护敌方救护车辆的红十字标志。虽然使用这两种标志会造成混乱,但当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仍建议在交战期间暂时接受红新月标志。到了1899年,红十字标志的统一性又受到另一次挑战,即伊朗提议另用红狮日作为标志。基于上述这些不同情况,于1929年外交会议通过的日内瓦公约明确重申红十字标志不具有宗教性;同时红新月和红狮日标志也被正式承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然而到1979年,伊朗宣布废止红狮日标志而代之以红新月标志。最后于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国际会议上,红十字与红新月在新章程中取得了同等资格,成为军队医务部门的特定标志,也是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专用标志。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是唯一可以同时使用这两个标志的组织,至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则继续使用红十字为其唯一的标志;而各国的国家红十字会则必须在红十字标志和红新月标志二者中选择其一。世界上除少数国家如伊朗、巴基斯坦、阿富汗、土耳其及一些阿拉伯国家使用红新月标志外,其余绝大多数国家都使用红十字标志。中国红十字会从成立至今一直使用红十字标志。

作者简介

暂缺《中国红十字历史编年(1904-2004)》作者简介

图书目录

前言
1904年
1905年
1906年
1907年
1908年
19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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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
1940年
1941年
1942年
1943年
1944年
1945年
……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附录三: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
附录四: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附录五: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
附录六: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
附录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
附录八: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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