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国民党的派系作一个基本交代后,笔者还要对本书的研究,作几点说明:本书是定名为国民党政府,因为只有这个名词才能包括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机构和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院两大部分。政府机构运转的机构的含义,是政府机构如何工作的,它包括一个机构内部各级组织机关的工作程序。如总体上的行政院的转状况,行政院所属各部会的运转状况,各部会所属各司署的工作状况,等等。虽然对各级组织的研究很有必要,但是由于本书的篇幅、框架、字数、资料等等限制,无法完成如此庞大的探讨,只能从总体上探讨一个机构的运转。虽然本书集中探讨1928年至1937年间的国民党政府的运输,但是在必要时要跨出这一阶段。本书涉及到的一些机构,尽量简称。主要有: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全代会。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简称中执会。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简称中常会。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简称中政会。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简称特委会。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简称南昌行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简称侍从室。司法行政部,简称法部。